包括:
1、教育基础知识测试即笔试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由省教育厅组织全省统一考试。教育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在考试内容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内容比例大致为6比3比1。在考试题型上,客观题占百分之八十,主观题占百分之二十,考试时间为2、5个小时;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各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为考查所报学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各市教育局在教育基础知识测试即笔试成绩达到全省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所报岗位招生计划数1:2比例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考生名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