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在张作霖父子的治下,东北分为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热河省也在其管辖下,当时有“东三省”或“东四省”的不同说法: 日本投降后,国民政府在东北设立了9省:辽宁省、安东省、辽北省、吉林省、松江省、合江省、黑龙江省、嫩江省、兴安省,即把原来的东三省每一个省分成三个省,安东省、辽北省原为辽宁省的一部分;松江省、合江省原为吉林省的一部分;嫩江省、兴安省原为黑龙江省的一部分。 除了设置9个省外,在东北还设有三个直辖市,直属于行政院,分别是大连市、沈阳市和哈尔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