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书记载,司寇这一官职自西周时期开始设置,位次三公,与六卿相当,与司马、司空、司士、司徒并称五官,掌管刑狱、纠察等事。西周时期的司寇,周天子是最高裁判者。中央设大司寇,负责实践法律法令,辅佐周王行使司法权,大司寇下设小司寇,辅佐大司寇审理具体案件。大、小司寇下设专门的司法属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