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他主义是伦理学的一种学说,一般泛指把社会利益放在第一位,为了社会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的生活态度和行为的原则;19世纪法国哲学家和伦理学家孔德首先把这个概念引进道德理论,并以它作为他的伦理学体系的基础,以后又为英国的斯宾塞等所采用;孔德认为,人类既有利己的冲动,又有利他的冲动,所谓道德,就是使前者从属于后者,又说,利他主义又必然以利己主义为基础;因此,利他主义实质上仍然是从利己主义出发的资产阶级道德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