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独资企业注册的程序如下:
1、申请书:成立公司之前,创办者须向省、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或相当于公司设立办公地点所在地一级行政单位递交成立公司申请书。
2、经营登记:公司必须在省、巾央直辖市经济伸裁组织或同级的行政单位进行经营登记。
3、成立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越南投资的外资企业成立后,必须在中央或地方报纸连登三期公告。按照越南法律规定,企业只要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已登记进行合法经营,即可获得在越南成立代表处的许可证。需要注意的是,外国企业在越南成立的分公司不能再设立代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