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的因数有1,2,4,8,16,一共5个因数。
16可以写成因数相乘的形式,这样的结果可以是:16=1×16;16=2×8;16=4×4。
因数是指整数a除以整数b(b≠0)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b是a的因数。因素的性质有若整数a除以非零整数b,商为整数,且余数为零,a能被b整除(或说b能整除a),记作b|a;质数是恰好有两个正因数的自然数;1只有正因数1,所以它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若a是b的因数,且a是质数,则称a是b的质因数;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非零自然数,叫做互质数;1个非零自然数的正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是1,最大的是它本身,而一个非零自然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2是最小的质数;4是最小的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