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段论在传统逻辑中,是在其中一个命题必然的从另外两个命题中得出的一种推论。这个定义是传统的,可以宽松地从亚里士多德的《前分析篇》Book I, c. 1中推出来。希腊语“sullogismos”的意思是“演绎”。对传统意义上的三段论的详细描述参见直言三段论。 三段论由三个部分组成: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它在逻辑上是从大前提和小前提得出来的。大前提是一般性的原则。小前提是一个特殊陈述。在逻辑上,结论是从应用大前提于小前提之上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