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申请:
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申请人通过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以下证明: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申请书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残疾证等其它相关证明。
二、社区初审:
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通过入户调查、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核实签署意见,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并张榜公布。&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