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周朝太师编定。今人朱自清认为,《诗经》的编审权很可能在周王朝的太师之手。他在《经典常谈》中指出,春秋时各国都养了一班乐工,像后世阔人家的戏班子,老板叫太师。各国使臣来往,宴会时都得奏乐唱歌。太师们不但要搜集本国乐歌,还要搜集别国乐歌。除了这种搜集来的歌谣外,太师们所保存的还有贵族们为了特种事情,如祭祖,宴客,房屋落成,出兵打猎等等作的诗,这些可以说是典礼的诗。又有讽诗、颂美等等的献诗,献诗是臣下作了献给君上,准备让乐工唱给君上听的,可以说是政治诗。太师们保存下这些唱本,附带乐谱、唱词共有三百多篇,当时通称作《诗三百》。各国的乐工和太师们是搜集-整理《诗经》的功臣,但是要取得编纂整体的统一,就非周王朝的太师莫属。《国语·鲁语下》有“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太师”的记载,正考父是宋国的大夫,献《商颂》于周王朝的太师。今本《诗经》的《商颂》只有五篇,很可能是太师在十二篇基础上删定的。由此看来,《诗经》应当是周王朝的太师编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