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包装长宽高的乘积÷常数(陆运12000,空运6000)=体积重量,如果体积重量>实际重量,则按照体积重量计费,称为抛货,或轻抛,反之,则不是抛货。
轻抛货物的计费重量计算方式:
a:省内体积货物计算标准:如果体积重量小于实重的,按照实际重量计算。如果体积重量大于实重的,按照(体积重量+实重)/2的公式计算,轻抛货的体积重量计算公式为1立方=167公斤。
跨省体积货物计算标准:1立方=167KG,如是轻抛货物大于实重货物一律按泡重计算。
b:全国跨省的轻抛货物计算方式为:(长*宽*高)/6000,即1立方=167KG,如是轻抛货物将按全抛计算不计半泡。
c:全国跨省的航空件,轻抛货的计算方式:1立方=167K,即:长*宽*高/6000,轻抛重量大于实重的2倍按照计全泡的方式,如轻泡重量小于实重2倍,则按照(体积重量+实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