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方突然出现的债务,先调查债务的真实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一般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连带责任,双方可以约定债务的承担比例,但不影响债权人对任一方主张共同债务。有证据证明为个人债务的,个人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