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障金领取条件有:
1、在失业前,公司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失业保险满1年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劳动者已到相关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法律依据】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