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下辖21个地级市,划分为珠三角、粤东、粤西和粤北四个区域。
珠三角: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江门、肇庆、惠州。
粤东:汕头、潮州、揭阳、汕尾。
粤西:湛江、茂名、阳江。
粤北:韶关、清远、云浮、梅州、河源。
广东省辖市当中,广州是国家中心城市,深圳为计划单列市,深圳、珠海和汕头为经济特区,广州和湛江为中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下分121个县级行政区,包括62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36个县、3个自治县。其中佛山市顺德区被广东省为省直管县试点,对顺德区实行省直接管理县财政体制。顺德区享有地级市的行政执法权限,并将接受广东省的直接考核,分数单列。20个县级市法律上直属省政府,实际上是由地级市暂为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