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如下: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和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