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中,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
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人的实践活动不同于动物的本能活动,它是受意识支配的,实践的这种本质特性决定它不能离开认识的指导。
认识活动及其成果具有相对独立性,遵循其特有的活动方式和发展规律,它一经形成,便能反作用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