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即非常设机构,是指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设立的常设机构外,为完成某项综合性、临时性任务而设立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跨地区、跨部门的组织协调机构。
派出机构的别名:
为组织协调某一方面工作而设置的派出机构,一般称委员会。为组织协调某项特定任务而设置的派出机构,一般称领导小组。为组织协调某项建设工程项目而设置的派出机构,一般称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