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土地整理中心,从事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省级中心:统筹全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省级项目的立项、验收。
市级中心:监管全市土地整理项目,指导县市区级工作。
县级中心:具体工作以项目立项前期工作、项目实施管理为主。
工作内容有管理工作、技术服务工作、后勤、财务等,与一般单位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