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开始实行王位世袭制,此制度是与宗法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宗法制度是由原始社会末期的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本特点的权力分配制度。王为天下的大宗,其嫡长子为宗子,是王位继承者,称世子;庶子为小宗,王封其为诸侯,或留在中央为卿、大夫。
诸侯、卿大夫或士,各为本支的大宗,其嫡长子为职禄继承者;庶子为小宗,再分封。此小宗又为本支的大宗。如此推演无穷。王被视为天之元子,受天之命以君临人间,所以称“天子”。这是“君权神授”观念,而自此这种王位世袭制度就逐步完善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