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出境前遗失:
1、在遗失地公安机关开据报失证明;
2、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备案;
3、凭备案证明到《公安报》登报声明作废;
4、提交报失证明、作废声明、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相应复印件,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补发。
二、在境外遗失:
1、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