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发展的规律:是指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具有普遍性的形式。规律是事物之间的必然联系,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向。规律和本质是同等程度的概念,都是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深藏于现象背后并决定。然而本质是指事物的内部联系,由事物的内部矛盾所构成,而规律则是就事物的发展过程而言,指同一类现象的本质关系或本质之间的稳定联系,它是千变万化的现象世界中相对静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