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还没有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缴纳社保,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