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庭的流程:
1、开庭时,法官会先看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然后宣读一系列法庭审理规则,询问双方是否要求法庭方面的人员需要回避等等,一般情况不需回避;
2、法官要求原告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并出示证据,除非原告有新的陈述,可以补充表达出来;
3、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作出反驳,并出示证据;
4、法官分别询问原告和被告关于案件的证据,有什么观点和看法或反驳——这叫质证,还会询问涉及案件的具体细节。如果需要对证据进行进一步的鉴定“是否属实”的,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