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能因为家中被盗而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的职责在于维护整个小区的公共治安,并不对业主个人负责。物管如果尽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安全防范义务,对业主被盗就不需要负责。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