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转让,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出让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获取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
可以转让,需要质权人与出质人就应收账款质押签订质押合同。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了应收账款列为可以出质的权利之一。
企业应收账款转让主要有以下两个方式:
1、应收账款抵借,是指持有应收账款的企业与信贷机构或代理商订立合同,以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品,在规定的期限内企业有权以一定额度为限借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2、应收账款让售,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出让给信贷机构,筹集所需资金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