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质量是指重量的意思,变化的质量是增加或是减少的质量,即跟原来的质量有差别的部分。
质量互变规律,亦称“量变质变规律”、“量变到质变的转化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事物、现象由于内部矛盾所引起的发展是通过量变和质变的互相转化而实现的。黑格尔系统地阐述了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认为质和量互相联系、互相包含,并且互相过渡,“首先由质过渡到量,其次由量过渡到质,因此两者都被表明为否定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