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条,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二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第十四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五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七条,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