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代一般使用的二十级爵位制度,即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彻侯以一县为食邑,并得以自置吏于封地;每一级内的差别就是封地和食封户的多少,比如彻侯,秦汉时期有的最高封4万户,有的2000户,是有差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