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炭法》,开办煤矿企业,应当具备发下条件:
1、有煤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开采方案。
2、有计划开采的矿区范围、开采范围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
3、有开采所需的地质、测量、水文资料和其他资料。
4、有符合煤矿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矿山设计。
5、有合理的煤矿矿井生产规模和其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