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选举秩序,是指通过各种手段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活动,使得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影响正常的选举结果的行为。
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
1、对破坏选举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