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是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同。一般来说,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是当事人的一方在对方为未对待给付之前,还是可以拒绝自己的给付的权利。只有一些双务合同才可能存在着同时履行抗辩权,但是单务合同没有存在的基础。
2、在风险的负担上不同。由于双务的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也是互相依存、互为条件,如果说非因一方当事人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那么合同债务也是应被免除,一些享有的合同权利也要归于消灭。在一些单务合同中,如果说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义务,那么也是不会发生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