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夫妻在闹矛盾时候,总是费尽心思签订离婚协议书。认为只要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对方对离婚就不能反悔,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方面更不能反悔,其实不然。
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的。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登记之前,一方是可以随时反悔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财产重新要求分割,对于子女抚养重新确定。
法院审判时候,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确定判决书内容,也可能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