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附属物是指附属于房屋,由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为提高房屋使用效能而改造或追加的,不能异地使用或异地使用将影响其功能的财物及相关设施。
附属物就是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有某种用途的设施。作为房屋的附属物,通常是依附于房屋而存在,具有某种用途,并有利于房屋的升值,能计算其价值的物体,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应具有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