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外开恩”不是成语。
解释:从刑法的角度上来说,“法外开恩”不是定罪上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而是量刑上的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在量刑上从轻、减轻或者免除,主要依据是相关的发条或司法解释。法官根据自身的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按照发条和司法解释所规定的能够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罚的情节进行量刑,对罪犯进行轻于法定刑的量刑甚至免除刑罚。比如罪犯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本次犯罪是初犯、在法庭受审时态度合作、犯罪处于未遂或是中止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