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麻不能与药物同食,由于天麻的有效成分香荚兰醇、香荚兰醛为挥发油,遇高温易挥发,因此一般不能将天麻与其他药物一起煎煮,以免损失有效成分,影响疗效;天麻不能和鸡肉同食,从中医理论上讲,天麻味甘,温而燥,功能为平肝、息风、止痉,不偏于发散,也不偏于滋补,而鸡肉性温,阴虚火旺者不宜食用,食用则风火更盛。将鸡与天麻同食,必将降低天麻的药效。再者,天麻的有效成分遇高温易挥发,不宜久煮,与鸡同炖,时间较长,必将损失有效成分,起不到治疗眩晕、头痛的应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