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5号《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在违反该条的情况下,应该主动承认错误,接受《计划生育条例》处罚,如果拒不承认错误,拒不接受处罚的,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