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职权是国家机构依法行使和组织经济建设职能时所享有的经济管理权力和经济管理责任。
经济职权具有如下特点:
1、经济职权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比如说税务机关收税、工商机关对市场管理、中央银行对整个金融机构进行管理,都是由法律规定的。企业的权利来自于两个方面,一个是法律的规定,一个是合同的约定,但是,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权力是不能约定的,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2、经济职权为国家机构独有,是一种专属的职务权限。换句话来讲,经济职权是不能转让的,不能放弃,也不能抛弃。我们应该知道,经济职权其实是具有双重性的,这种双重性是指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对国家来讲,税务机关收税是义务,对于纳税人来讲,税务机关收税是权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是这样,对于国家来讲是义务,对于市场的相对主体来讲是权利;
3它是以对国家经济的宏观调控为任务,没有宏观调控、没有税务、没有工商这些法律机关调控,国家秩序就会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