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法关系也有私法关系。
1、公法关系:由于高等教育法和教育法对于高等教育机构的权责进行了明确、强制性的规定,因此大学就代表国家机关行使国民教育、培养高等人才的公权力。同时法律也给予了学校使用强制性措施对学生的特定行为进行奖惩的职权,也体现了公法关系国家意志先定、拥有直接强制性的特点。也就是说,在学生的学籍管理、学位授予等方面,高校学生和学校之间的关系是公法关系。
2、私法关系:比如学生一不小心把楼前的花草树木全给移植了,这时就体现出了私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