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下监测原则进行环境监测:
优先监测是指对优先污染物进行的监测。制定环境质量标准必须以国家环保局为基础。优先污染物是指潜在危险性大、在环境中出现频率高、残留高、有成熟监测方法、样品有广泛代表性的污染物被优先选择确定为优先监测目标,实施优先监测。由于环境污染物种类繁多,不可能对每一种污染物都制定标准进行监测,只能将潜在危险性大、在环境中出现频率高、残留高、有成熟监测方法、样品有广泛代表性的污染物确定为优先监测目标,实施优先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