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性。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治安管理工作的客体主要是社会化的人,而对人的管理又分为个体管理和特定对象的整体管理,管理的目的是使人们遵守社会规范;二是治安管理的任务内容有广泛的社会性;三是治安管理的效益有着强烈的社会性;
2、相关性。相关性即治安管理工作与社会其他领域某些方面存在互相关联、共同变化的关系;
3、区域性。区域性特点是指不同的行政区域在人口密度、人口素质、职业结构、生活方式、居住条件、地理位置、地理环境、生产布局、商业分布、交通运输、民风民俗等方面的差异;
4、系统性。治安管理是一个开放系统,是社会管理整体中的一个要素;
5、群众性。治安管理具有很强的群众性,从整体来说,群众是治安管理的客体,又是治安管理的主体;
6、法治性。治安管理的法治性是指治安管理活动是一种行政执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