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特务机构共有4个,它们是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不断加强的产物,以维护统治者的利益为目的:
锦衣卫:公元1382年5月29日,即明洪武十五年四月十六日,朱元璋设置锦衣卫;洪武二十六年,朱元璋正式废除锦衣卫;靖难成功后明成祖朱棣重新启用了锦衣卫;东缉事厂:明永乐十八年即公元1420年,设立东缉事厂,简称东厂 ;西缉事厂:明成化十三年,即公元1477年,设立西缉事厂,简称西厂;大内行厂:明正德五年,即公元1510年,刘瑾以谋反罪被杀,西厂、内行厂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