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原则上并不违法法律规定,但属于道德作风问题。在离婚中,属于不利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