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想要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途径: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和法院诉讼办理离婚。
去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达成一致,双方带着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的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