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当兵,首先要年满18岁周岁,身体没有重大疾病以及缺陷且体检合格,而且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