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韩民国行政区划中,全国划分为一个特别市、一个特别自治市、六个广域市、八个道及一个特别自治道;以上一级行政区称为“广域自治团体”,共有十六个。
广域自治团体以下之二级行政区则称为“基础自治团体”,共有73个自治市、86个郡、69个自治区。
基础自治团体以下又分为面、邑、洞;再分为里、统以及最基层的班。
韩国的行政区域:首尔特别市、釜山直辖市、仁川直辖市、蔚山直辖市、大田直辖市、大邱直辖市、光州直辖市、京畿道、江原道、忠清北道、忠清南道、全罗北道、全罗南道、庆尚北道、庆尚南道、济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