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法书委主持制定全县政法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负责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等社会安全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政法委和县委加强政法工作的指示、决定。
社会治安部署权。主持召开治安形势分析会议,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并作出全面部署。
政法工作协调权。组织、指导政法部门加强和改革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及时向县委和上级政法委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