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立项:一般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属的发展和改革局书面报告,报告内容类似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需说明项目的急迫性、前瞻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立项的结果两种:不予立项或补资料以后再定;而红头文件下发则是立项获批文件。下一步可以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