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司礼监的存在:
明朝司礼监:官署名,明置。是明朝内廷管理宦官与宫内事务的“十二监”之一,始置于明太祖洪武十七年。有提督、掌印、秉笔、随堂等太监。提督太监掌督理皇城内一切礼仪、刑名及管理当差、听事各役。司礼监素有“第一署”之称 。
明朝司礼监的权利:由太监掌管,在明初权力受到限制。到了中后期,由于皇帝怠政厌政以及幼冲等原因,皇帝经常让司礼监代帝批红。这样司礼监利用这一机会,不断扩大自己的权力,干预明朝的中央决策,给明朝政治、经济、军事、司法造成了恶劣的后果。虽然司礼监拥有如此大的权力,然而却不能像唐代后期宦官那样任意废立皇帝。明代的司礼监始终受制于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