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贡生,别称“明经”。科举时代,挑选府、州、县生员中成绩或资格优异者,升入京师的国子监读书,称为贡生。意谓以人才贡献给皇帝。
贡生相当于举人副榜。清代有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和例贡。
恩贡,凡遇皇室或国家庆典如皇帝登基,据府、州、县学岁贡常例,除岁贡外,加选一次作为恩贡。
岁贡,每一年或两三年由地方选送年资长久的廪生入国子监读书的,称为岁贡。
拔贡,每十二年各省学政考选本省生员择优报送中央参加朝考合格的,称为拔贡。
副贡,乡试也就是秀才考举人的考试中,没有考中举人,但成绩尚可,取入副榜直接送往国子监的贡生。
例贡是指捐款于官家“援例捐纳”取得贡生资格,分附贡、增贡、廪贡等。
优贡,每隔三年,各省可选拔秀才中品学俱优者,经学政考定,会同巡抚保送,名额二人至六人不等,贡入京师,经过朝考后,绩优列一等者,派任知县,二等者任教职,三等者任训导,谓之优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