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学学位: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学士学位。泛指工业科学,包括:交通运输、海洋工程、轻工纺织、航空航天、工程力学、生物工程、农业工程、材料、机械、食品、武器、化工与制药等。
2、理学学位: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学士学位。泛指理学科,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材料化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