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办理是要根据规定,须要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县)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门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护照办理步骤如下:
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者参团旅行社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填写申请表后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和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申请通过后即可领取护照。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160元工本费。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相关处理部门将予以销毁。